第三节,深圳全华班让辽宁连续3分多钟没有得分,追到只差6分。郭士强坐在场边,这段表现值得考察,却还不够换来国家队席位。
我的判断是,深圳这拨人争取到了被仔细观察的机会。贺希宁本场的表现更有说服力,冯熙瑞值得继续看,但那段集体防守不能直接算成某个人的入选理由。
辽宁最后以91比71赢球,也不能抹掉这段考察价值。
把镜头停在第三节,深圳最有分量的表现,是全华班上场后仍能限制辽宁得分。没有外援参与的这段时间,本土球员共同承担了追分任务,分差从11分缩到6分。
可“共同承担”四个字,恰好也是选人时需要拆开的地方。
对手连续不得分,是一套阵容共同交出的结果。具体到国家队人选,还得分清每个人贡献了什么,能不能把同样的作用带到另一组队友身边。这场球给出了观察入口。
冯熙瑞、武子涵、孙浩钦参与了这段追赶,几个人都值得获得关注。但仅凭球队这几分钟的得失分,还排不出他们各自的防守贡献,也不能把功劳集中送给其中一人。
郭士强带着国家队教练组到场,让这些细节有了被考察的机会。至于教练组如何评价,场边坐着谁,本身并没有给出答案。
这几分钟更像一次试镜,演好了一个片段,可以争取继续看下去。深圳随后没能维持住分差,也让考察有了另一面:限制辽宁之后,追分还能持续多久?
三分钟的高强度,和整场比赛的可靠程度,距离不短。
深圳把分差追回5分,辽宁同期没有得分,这段收益里,限制对手的分量很重。追分幅度却也提醒人,防守奏效之后,进攻还需要继续兑现机会,才能把比赛拉回同一起点。
谈国家队人选,贺希宁的26分因此值得单独掂量。他提供的是另一类直接证据:深圳需要得分时,有一名本土球员承担了较大的进攻产量,球队并非只有那几分钟的防守可看。
26分让他的考察理由,比单纯的“敢打”具体得多。
当然,只有总得分,还不足以还原每次进攻的难度。不能把26分全部算进第三节那段追赶,也不能据此认定,他在国家队就能照搬相同的出手数量和比赛任务。
至少这场球里,贺希宁展示了持续贡献得分的能力。把他列为更值得重点考察的人选,有本场表现支撑;直接宣布他已经锁定席位,就跨过了这场比赛能够回答的范围。
冯熙瑞的13分、6个篮板,则把另一种可能摆了出来。相较于只有参与追分的印象,他留下了个人产出,也有向篮下冲击的表现,考察理由能够落到具体任务上。
向篮下冲击的价值,在于进攻不必全部依赖外围出手。如果这种选择能够稳定完成,球队在需要得分时就多一种办法。本场的13分,让这项特点值得继续追踪。
但冲得进去之后,能否连续完成,仍是他要补上的部分。
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更愿意把冯熙瑞放进继续观察的范围。他已经展示出一种值得看的进攻选择,还需要更长时间的表现,才能判断这项能力在不同阵容里是否可靠。
深圳全场篮板29比45落后,前场篮板7比14落后。这两组数字,与国家队考察同样有关:让辽宁暂时得不了分是一项成果,能否结束对方的进攻,又是必须完成的任务。
所谓保护篮板,说白了就是对手投丢后,要把球拿到手。否则一次防守已经挡住了投篮,球权却没有收回来,之前付出的消耗就可能继续增加。
本场篮板差距摆在那里,考察年轻球员时便不能只看冲击篮下的几次表现。进攻端能够制造收益,回到防守端也要参与争抢,球员的使用价值才更容易判断。
冯熙瑞拿到6个篮板,提供了一份个人贡献。这份贡献值得记下,却也不能替整个阵容的篮板问题作答,集体短板和个人表现需要分开评价。
同样,全队篮板落后,也不该全部算到某个年轻人头上。
深圳后来又被拉开,最终输了20分,这给考察划出了一条边界。全华班曾经取得局部效果,但球队没能把它延续成足以改变赛果的优势,两件事都得保留。
把后面的失分全部归结为年轻人体能不够,判断也太快。比赛走势能确认他们没有守住追赶成果,却不足以把每一次失守都解释成跑不动,更不能顺势评价比赛态度。
国家队考察如果只追着“谁最拼”走,就容易漏掉这层差别。
拼劲在第三节已经有了体现,接下来值得看的,是同样的任务能完成多少次。一次冲击拿到分,和多次冲击仍有产出;一段时间限制对手,和持续承担防守,要求并不相同。
辽宁赢球一方也有可供比较的表现。赵继伟25分钟得到17分、送出5次助攻,得分之外还能帮助队友完成进攻,这让后场人选的讨论有了更完整的本场参照。
深圳年轻人需要争取的,正是这种更具体的使用理由。冯熙瑞的冲击力有了证据,贺希宁的得分产量也有了证据,二者都比一句“全华班打得好”更接近选人要回答的问题。
这场球对贺希宁更有利,对冯熙瑞也留下了观察空间。郭士强面前摆着的,是不同程度的表现证据,集体制造的三分钟亮点,还需要拆回每个人能够承担的工作。
下一份国家队名单,会给冯熙瑞这样的局部亮点留出一个考察位置吗?